9月13日起
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全面推行
存量商品房“带押过户”全程网办模式
买卖双方及买卖双方银行
通过在线申请系统和微信简单操作
即可线上完成
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、转移登记、
抵押权首次登记一并办业务申办
无需提前还贷
全程线上办理
注销原抵押、房屋过户、新设抵押同步完成
这项”三合一”业务如何办?哪里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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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商品房“带押过户”“三合一”业务
及其网办办理范围

为进一步优化存量商品房“带押过户”业务办理流程,提升登记质量和办事便捷度,自2023年9月13日起我市推行存量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抵押权首次登记(以下简称“三合一”)全程网办模式。
办理范围为: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且已纳入“全市通办”楼盘范围的商品房和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,买卖双方完成合同网签后,即可由新抵押权人(买方银行)线上创建申请业务。
注:企业群众可通过“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公众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“全市通办”楼盘信息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参照商业银行做法,除贷款资格审核外,相关手续委托合作的贷款银行办理。
申办网址
1、新旧抵押权人(买卖双方银行):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-在线申请系统(简称“在线申请系统”)
https://dgbdc.dg.cn/cas/login
2、买卖双方: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关注“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

办理步骤
第一步,新抵押权人(即买方抵押权银行)通过在线申请系统创建“三合一”登记业务,填妥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纳税信息(含减免情形),上传收件材料后,发送给其他申请人进行签名确认。
第二步,买卖双方收到申请书签名确认的短信后,卖方需通过“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完成电子签名。买方需通过“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完成材料预览、选择领证方式、完成电子签名、缴纳登记费等步骤。买卖双方微信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。
第三步,卖方抵押权银行登录“在线申请系统”,对申请书进行电子盖章确认。
第四步,各方完成申请材料的签名盖章后,由新抵押权人通过“在线申请系统”提交“三合一”业务,业务同时分发至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。
第五步,税务部门完成计税后,短信通知买卖双方缴纳税费,线上缴税步骤详见附件2。
第六步,房屋所在地镇街(园区)登记部门受理“三合一”业务申请,市登记部门在线完成审核登簿。
登簿完成后,买方银行可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或“不动产登记+金融服务”接口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。
注:买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不动产权证
① “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
② EMS速递服务领取纸质证书
③ 预约前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业务区领取纸质证书
温馨提示及附件
企业群众在办理上述业务时请优先选择网上服务。企业群众使用线上服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欢迎向镇街(园区)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或提出意见建议。
附件:
1.存量商品房“带押过户”线上“三合一”业务微信端操作指引(买卖双方)

2.房产交易申报智能办税在线缴税(纳税人端)操作指引
